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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指引(試行)解讀

2020-04-16 22:19來源: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網址:http://jrj.beijing.gov.cn/zcfg/zcjd/202004/t20200416_1805340.html瀏覽數:799 

解讀《北京市典當行監督管理指引(試行)》《北京市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指引(試行)》《北京市商業保理公司監督管理指引(試行)》《北京市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監督管理指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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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典當行監督管理指引(試行)》《北京市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指引(試行)》《北京市商業保理公司監督管理指引(試行)》《北京市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監督管理指引(試行)》(以下簡稱四個《指引》)于2020年4月7日由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印發。



   一、四個《指引》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行動方案》工作部署,結合監管過程中的實際需要,做好過渡期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監管工作,完善金融制度體系,培育健康的金融市場環境,規范行業發展,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制定了四個《指引》。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為支持企業復產復工,服務實體經濟而另行出臺政策措施的,從其政策。



  二、四個《指引》屬于什么性質的規定?



  在行業規范制度方面,典當、融資租賃、商業保理、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四個行業制度建設相對滯后,行業缺少與之發展相適應的方向性引導,不利于四個行業長期可持續發展。四個《指引》屬于國家監管部門出臺相關制度前,為滿足過渡期內行業規范發展需求,在國家相關制度規定框架下制定的具有首都特色的行業規范引導性文件,旨在引導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回歸本源,充分發揮其靈活、便捷的業務特點,豐富首都金融市場,服務于首都實體經濟發展。同時,四個《指引》又嚴格規范企業經營行為,避免交易資金脫實向虛,防止企業違規從事金融業務,從而達到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目標。



  三、四個《指引》在首都金融風險防范上有哪些考慮?



  一是明確規定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不得吸收公眾存款、違規銷售金融產品或從事金融產品交易。著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線和風險應急處置機制,筑牢市場準入、早期干預和處置退出三道防線。



  二是明確監管職責,強化地方金融監管主體責任。形成以市金融工作部門統籌監管、區金融工作部門屬地監管、行業協會自律監管的監管格局,科學防范首都金融風險。將四個行業所有金融業務都納入監管范圍,并輔以必要的監管手段,加強對監管部門的金融監管問責。進一步強化市、區兩級金融工作部門的主體責任、屬地責任和行業協會的自律監管責任。



  四、四個《指引》主要圍繞哪幾方面內容?


 ?。ㄒ唬侗本┦械洚斝斜O督管理指引(試行)》共9章79條,在適用對象、監管主體與框架、監管基本要素、機構準入和退出、經營范圍、當票、經營規則、治理和內控、監管職責措施與責任劃分、風險報告制度、經營許可證管理、行業自律等方面作出規定。



 ?。ǘ侗本┦腥谫Y租賃公司監督管理指引(試行)》共7章63條,在適用對象、監管主體與框架、監管基本要素、機構準入和退出、業務范圍、經營規則和風險控制、行業自律組織、監管職責和措施、監管體系、信息報送等方面作出規定。



 ?。ㄈ侗本┦猩虡I保理公司監督管理指引(試行)》共7章50條,在適用對象、監管主體與框架、監管基本要素、機構準入和退出、業務范圍、經營規則和風險控制、監管職責和措施、風險報告、信息報送、行業自律組織等方面作出規定。



 ?。ㄋ模侗本┦械胤劫Y產管理公司監督管理指引(試行)》共5章47條,在適用對象、監管主體與框架、監管基本要素、機構準入和退出、機構經營規則、經營范圍、治理框架、風險控制、監管職責和措施等方面作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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